海盾與您分享什么是船舶代理。
船舶代理是根據船舶經營人的委托辦理船舶有關營運業務和進出港口手續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國內水運船舶代理和國際海運船舶代理。國內水運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務管理單位辦理。國際海運船舶代理有船舶攬貨總代理和不負責攬貨的船舶代理兩種形式。船舶代理單位辦理的業務包括組織貨物運輸,如組織貨載等;組織旅客運輸;安排貨物裝卸;為船舶和船員服務,代辦各種手續;代辦財務有關業務和船舶租賃、買賣等,以及商辦海事處理和海上救助等業務。
業務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者接受船舶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經營人的委托,可以經營下列業務:(一)辦理船舶進出港口手續,聯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裝卸;(二)代簽提單、運輸合同,代辦接受訂艙業務;(三)辦理船舶、集裝箱以及貨物的報關手續;(四)承攬貨物、組織貨載,辦理貨物、集裝箱的托運和中轉;(五)代收運費,代辦結算;(六)組織客源,辦理有關海上旅客運輸業務;(七)其他相關業務。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代扣代繳其所代理的外國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的稅款。"
可見,國際船舶代理業務是一項范圍很廣的綜合性業務,包括原應由船公司自行辦理的業務和少量應由貨主自行辦理的與貨運有關的業務。各國的船舶代理機構或代理行都有自己的業務章程,但代理的作用和業務范圍卻大致相同。如《中國外輪代理公司業務章程》規定了船舶代理的20項業務。通常,國際船舶代理業務范圍大體可歸納為以下五個方面:
1.客貨運組織工作 客運組織:代辦客票、辦理旅客上下船手續等;
貨運組織:代為攬貨、冾訂艙位;繪制出口貨物積載計劃,繕制各種貨運單證;簽發提單、提貨單;辦理海上聯運貨物的中轉業務等。
2.貨物裝卸工作 有關貨物裝卸,包括聯系安排裝卸;辦理申請理貨及貨物監裝、監卸、衡量、檢驗;辦理申請驗艙、熏艙、洗艙、掃艙;洽辦貨物理賠工作等。
3.集裝箱管理工作 有關集裝箱管理,包括辦理集裝箱的進出口申報手續,聯系安排集裝箱的裝卸、堆存、清洗、熏蒸、檢疫、修理、檢驗;辦理集裝箱的交接、簽發集裝箱交接單證等。
4.船舶、船員服務工作 包括辦理船舶進出口岸的申報手續,主要有船舶出入境海關手續,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出入境檢驗檢疫手續,海事機構申報手續;申請引航以及安排泊位;洽購船用燃料、物料、屬具、工具、墊料、淡水、食品;安排提取免稅備件,洽辦船舶修理、檢驗、拷鏟、油漆;辦理船員登陸、簽證、調換及遣返手續,轉遞船員郵件、聯系申請海員證書、安排船員就醫、游覽等。
5.其他工作 包括洽辦海事處理、聯系海上救助;代收運費及其他有關款項、提供業務咨詢和信息服務;辦理支付船舶速遣費及計收滯期費;經辦船舶租賃、買賣、交接工作,代簽租船和買賣船舶合同,經營、承辦其他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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